
网络大V薛蛮子聚众淫乱欠嫖资
网络大V薛蛮子聚众淫乱欠嫖资,60多岁的人了还为老不尊过着涉密淫乱的生活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好歹也是网络大V,一言一行也是影响较大,怎么就不能言行一致呢?纵然你是美国人,在中国也得遵守中国的法律。卖淫嫖娼聚众淫乱是绝对要不得的行为。而且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今丑闻曝出,晚节不保,还有一堆的处罚在等着,真真是得不偿失啊。
近日,微博名人“薛蛮子”涉嫌卖淫嫖娼被北京警方抓获,备受社会关注。警方查明,“薛蛮子”不仅嫖娼,还涉嫌聚众淫乱。
在网上,“薛蛮子”是拥有1200余万粉丝的知名“大V”,他的微博经常一条就被转发数百上千次。但在网下,他又以“老顽童”、“郎哥”的称号,经常出入卖淫女们的出租房,甚至被卖淫女爆出经常拖欠嫖资。而且薛蛮子还有特殊的癖好,喜欢同时与多名卖淫者发生性关系并乐此不疲。卖淫圈里的卖淫女几乎没有不知道他的,这是有多淫乱啊。
聚众淫乱是犯罪
薛蛮子嫖娼虽然不是犯罪,但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是绝对免不了的。而如今又被查明涉嫌聚众淫乱,在刑法里聚众淫乱可是犯罪,是要受到刑罚处罚的。
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聚众淫乱罪属于一种无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同意的犯罪,这种行为在性开放的西方国家比较常见。只要有三人以上参与淫乱行为,不管这种聚众淫乱行为是否公开进行,其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者就要被认定为聚众淫乱罪,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