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大最美脸蛋揭晓
百大最美脸蛋揭晓,可能对很多来说,有些评判标准并不是唯一的,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点不一样,但是有些美女是被公认的,她们的美貌确实能吸引太多的人。
据台湾媒体报道,知名电影网站TC Candler每年都会公布“百大最美脸蛋”票选,而2013年票选结果出炉,法国影后玛莉咏柯蒂亚(Marion Cotillard)夺冠、第二名则为韩国女团After School成员Nana,荣登亚洲女星最美。另外,少女时代成员太妍、miss A裴秀智、宋慧乔与刘亦菲则分占第9、14、24及50名。然而去年唯一进榜的台湾代表大S,今年则遗憾跌出榜外。
肖像权的认定标准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美女总是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不少商家未经美女们同意,利用美女的肖像打广告或是做其它营利之用,这些都有可能侵犯美女的肖像权,如果不确定是否侵权,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