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奸杀女童校长获死刑
奸杀女童校长获死刑,昨日(26日),河北省保定市中院对“涞源县副校长涉嫌奸杀6岁女童”案依法作出一审宣判,以绑架罪、侮辱尸体罪对被告人杨海军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女童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19771元,并没收作案时所用轿车。奸杀女童校长获死刑,却无法大快人心。
今年8月2日,保定市涞源县6岁女童陈某在失踪7天后,被警方确认遇害身亡。犯罪嫌疑人杨海军为保定市涞源县王安镇中心小学副校长,兼任涞源县一中拆迁办副主任。12月5日,保定市中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该案诉讼代理人曹寒冰表示,当天庭审时,被告人承认了绑架行为和侮辱尸体行为,但对强奸行为拒不承认。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27日11时40分许,被告人杨海军驾驶其轿车遇见独自行走的被害人陈某(6岁),杨海军以送其回家为由哄骗陈某上车,欲绑架陈某向其家人索要钱财。杨海军将陈某带到涞源县新环小区一处居室控制。陈某要求离开,并哭闹,杨海军用胶带捆绑陈某双手、缠绕口鼻,用双手捂陈某口、鼻致陈某死亡。杨海军杀害陈某后,对尸体进行猥亵。当日15时许,杨海军将陈某尸体装入一编织袋内后,驾驶自己的轿车将陈某尸体拉至涞源县与蔚县交界处掩埋。对于宣判结果,受害女童母亲王女士表示基本满意,但她认为经济损失赔偿太少。昨晚,曹寒冰称,已与王女士达成一致,对此案的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
强奸致人死亡的责任
奸杀女童校长获死刑,罪有应得。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要看是怎么致人死亡的。如果是在强奸过程中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是事后被害人羞愤自杀的,属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也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杀女童校长获死刑,虽死仍不能抵其罪。在生活中,如果遇到法律问题,必要时可求助律师。(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