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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道歉10年未改信息 能否主张国家赔偿(图)

2014年01月02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导读:法院道歉10年未改信息,留给无辜当事人不少痛苦,从而替真凶背了黑锅,令人心生疑惑。这种错误让人怀疑是不是有意为之,如果说这是乌龙事件,那么警察和法院也太粗心,粗心得不真实。有网友认为,嫌犯背景可能很硬,否则不会出现这种纰漏。

事件回顾:

法院道歉10年未改信息

十年前,同名同岁高中生误被当作抢劫犯留案底;十年间,法院书面道歉,但至今错误犯罪信息仍在全国联网。罪犯张冠李戴闹乌龙,究竟是办案人员疏忽十年,还是为保真凶另有隐情?

十年前,夏年(化名)被误当作一位同名、同岁的抢劫犯,收到了一份来自当地法院的判决书。此后,法院出具了改正裁定书和道歉信,表示信息已经更改。但直到现在,无辜的夏年还是一直被当地警方作为有案底人员进行重点管控。

目前,夏年留有案底的记录仍在公安机关全国联网,而与他同名的抢劫犯不但查不到任何犯罪记录,还当起了律师。那么,这张冠李戴的罪名,究竟是十年间办案人员的一再疏忽,还是为保真凶另有隐情?这一直是个未解之谜。

法邦点评:

主张国家赔偿须符合什么条件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法院道歉10年未改信息留有案底,这对于夏年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真劫犯的背景是杠杠的

@发奋中的方猴子:我今天在百度看到一则新闻,标题是“法院道歉10年未改错 高中生与劫匪同名被留案底”新闻的标题,在我的印象中是耸人听闻、吸引眼球,甚至是会夸大事实。但是这个标题却完全没这种感觉,可以说不会大大增加点击率,从此可看出这个真劫犯的背景是杠杠的

@高和安-道立乾坤:【高中生被误留案底 法院10年不更正】十年前,安徽合肥高中生夏年误被当作同名同岁的抢劫犯留案底。法院书面道歉,但至今错误犯罪信息仍在全国联网。无辜的夏年还是被作为重点监控对象,没有工作。犯了罪的夏年,顺利完成大学学业,考上研究生,在合肥当律师。——可恶,应该追究责任并落实国家赔偿!

@超级新闻场:#节目视频#【合肥:男子与罪犯同名被监控10年 真犯“洗白”当律师】10年前,夏年误被当作一同名同岁的抢劫犯,收到法院判决书。法院多次道歉,但案底一直未消。10年来夏年被公安重点监控,找工作屡遭碰壁。真正案犯洗白后,现在还当上律师。罪犯张冠李戴,是疏忽还是另有隐情?

结语:

法院道歉10年未改信息,给清白的人留下案底,而真正的罪犯却得以洗白,人生一帆风顺。试问,人生有几个十年,十年对于一个人而言,意味着什么?夏年的遭遇,虽然不似赵作海那么悲情,但是对于一个个体来说,还是被命运无情施加了极大困扰。遇到这样的问题,不能姑息,最好的办法是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的时候,可以借助律师的力量。(法邦网)

[责任编辑: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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