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企业家辩护问题,拔打免费企业家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企业家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企业家辩护律师  >  企业家辩护案例  >  持有他人信用卡 是犯罪行为吗

持有他人信用卡 是犯罪行为吗

此文章帮助了305人  作者:付凤鸣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持有他人信用卡

2014年11月初,陈某与“明仔”(在逃)密谋实施电信诈骗,“明仔”遂将一批银行卡交给陈某用于提取诈骗人员实施电信诈骗到的赃款。2014年12月3日,陈某持其中一张名为蔡某的信用卡到银行提取诈骗款47000元。陈某在运送诈骗款的途中被公安局民警查获,现场缴获人民币47000元。公安民警当天依法对陈某租住的出租屋进行搜查,扣押到他人银行卡50张、他人第二代身份证27张、手机3部、“小飞象”便条1本、黑色笔记本1本。经核实,其中30张信用卡符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的“信用卡”。

法院判决: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应予刑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陈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30张,数额较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陈某对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的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律师说法:是犯罪行为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本案中,陈某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数额较大的他人信用卡,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触犯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以上就是关于“持有他人信用卡 是犯罪行为吗”的案例介绍,具体问题建议您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北京企业家辩护律师温馨提示:

近年来,企业家涉嫌刑案、身陷囹圄的悲剧不断上演。作为专业的企业家辩护律师,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和丰富的辩护经验,为企业家制定针对性的综合辩护策略,最大程度维护企业家自由和财产权益。
如果您遇到企业家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企业家辩护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企业家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企业家辩护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企业家辩护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企业家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企业家辩护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部主任、企业家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曾任职某市人民检察院,查办数起刑民交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6层

企业家辩护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企业家辩护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企业家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企业家辩护法律咨询服务。

企业家辩护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企业家辩护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刑事犯罪案例、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企业家辩护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企业家辩护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企业家辩护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企业家辩护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