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单位新招了一位员工,单位与他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后来在他离职时我们按照试用期的工资给了他,他不同意,说试用期只能1个月,后面2个月必须得按照正常工资给。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情形试用期一般应该约定多久?法律对于试用期有些什么规定吗?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员工试用期一般有多久,法律对于试用期有何规定的问题。
一、试用期一般有多久?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法律对于试用期有些什么规定?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
具体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以上为您介绍的就是关于试用期的问题,希望您能满意。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