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不当注册商标
“注册不当”主要指商标注册人采取欺诈等不正当行为,骗取商标注册或者转让的,其不正当行为一经揭发查实,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立即决定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审查失误也可能产生注册不当。这种情况应当在异议和争议程序中解决。一般来说,要撤销一个已经确定了商标权的商标,是要非常慎重的,否则会给企业带来程度不同的损失。但是,如果这个商标确属注册不当,而且对社会公益、消费者利益或者对在先权利发生重大冲突,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严格评审程序,可以撤销这样的商标。
二、不当注册商标如何撤销
注册不当商标可以分为两类,且不同类别在申请撤销时有不同的要求:
第一类注册不当商标,是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是以欺骗的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该类商标由商标局撤销该,或者由其他单位/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且申请没有时间的限制。
第二类注册不当商标,是指已经注册但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标。撤销该类商标的申请人为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由申请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主要注意的是,撤销该类不当商标的有时间的限制: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 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如果您有其它疑问,可以向法邦网的律师进行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