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商标问题,拔打免费商标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商标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济南商标律师  >  商标法规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解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解释

此文章帮助了484人  作者:济南商标律师  来源:法邦网

【法规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解释

【颁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商标字[1988]第3号

【颁布时间】 1988年01月19日

【实施时间】 1988年01月19日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解释

1988年1月19日

冒充注册商标是一种欺骗行为,主要表现为某一商标未经注册,使用人却称其商标已经注册。如在未注册商标标识上加注“注册商标”字样或加注(注)或(R)注册标记,或者在产品的广告、说明书等宣传品上冒称注册商标等。

对商标注册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在未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并同时标有“注册商标”字样或使用注册标记(注)或(R)的,视为冒充注册商标。

济南商标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这在商标领域也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规范调控。在我国,目前所用的商标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若干意见》等。自然人、法人要避免法律风险,可以参照这些法律法规。
如果您遇到商标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商标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商标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商标流程

多年铸就商标纠纷领袖品牌
专业商标律师温馨提示:
商标从提出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商标注册申请的核准或驳回没有法定期限。目前一般自申请日起两年左右初审公告该商标,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如无对该商标的异议,商标局就会审定公告该商标,下发商标注册证。商标审查的时间会根据商标局内部审查速度而有所变化。
如果您遇到商标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商标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商标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济南商标律师推荐

刘树中律师
刘树中律师知名商标纠纷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商标纠纷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曾代理诸多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北京京师律师大厦

商标法规相关咨询

济南商标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济南专业商标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商标法律咨询服务。

商标法规相关合同

法邦商标律师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法实施细则及司法解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如果您遇到商标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商标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商标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商标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