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公司是已经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久之前,公司的股东发生变更,像这种情况,我们公司还需要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系统中进行披露吗?
您好,很高兴对您所提问题进行解答。
公司股东变更并不必然要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系统中进行披露。
这需要区分变更股东是否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如果是公司的非控股股东,只要进行工商行政变更登记即可,不需要备案披露;
而如果公司股东是控股股东,则: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属于重大事项变更。
管理人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如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变更情况或获得投资者认可。
对上述事项管理人应当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向基金业协会进行重大事项变更。
具体报送方式为: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发送至协会邮箱pf@amac.org.cn,并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重大事项变更。
基金业协会将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进行核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