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什么意思
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1)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2)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否则不予认定自首,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对于如实供述的罪行是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的虽然不属于自首,但是符合坦白的构成要件,所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所以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理。对于所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中较重的,从认罪态度方面讲也应当从轻发落。
二、自首与坦白的区别有哪些
一般意义上的坦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动归案以后,如实交代被法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两个:一是“被动归案”、二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故坦白与特殊自首最大的区别在于:供述的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事实,或已经发现尚未对其进行指控的事实”还是“被司法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
坦白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悔罪程度,表明其人身危险性有所降低,也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因此,刑法也把其规定为从宽处罚的情节,只是这种从宽处罚是酌定情节,而自首是法定从宽情节,且从宽幅度也比坦白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