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重婚案件吗
结合法律的特别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看,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并立案侦查重婚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部委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上述所列八项案件中(包括重婚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根据2001年4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由此可见,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受理重婚案件并依法立案侦查。
二、配偶重婚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对重婚罪行为规定了追究刑事责任的途径: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 条第 ( 二 ) 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四)重婚罪,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缺乏,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原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第二,根据《婚姻法》第 45 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形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依法提起公诉。这就是说我国法律建立了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追诉机制。当行使权制,维护自身权益时,可以通过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置。
同时,国法律对重婚行为还规定了民事方面的救济: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也就是说,有配偶的一方若配偶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民事方面可要求与配偶离婚,同时可要求配偶进行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