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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取保候审,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此文章帮助了357人  作者:济南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根据刑事诉讼法51条的规定,哪些情形可以取保候审?公安部、两高为适用取保候审制度,颁布了许多规章、司法解释,根据这些规章、司法解释,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相关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哪些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5条、第69条、第74条和第75条,以及《公安部规定》、《检察院刑事办案规则》《最高法院刑诉法解释》,又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取保候审问题作了规定,这些特殊情况是: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5、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7、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二、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8条及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4条,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以上就是哪些情形可以取保候审,哪些情形不能取保候审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在您处理相关事项时,给您一些帮助。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用被羁押,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收集证据,洗脱自己的犯罪嫌疑。办理取保候审,可以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济南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特殊情况最长37天。从性质上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法律上只是涉嫌犯罪,所有公民未经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因此在这一阶段,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或朋友可以聘请律师介入侦查,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出发,律师越早介入对其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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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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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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