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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行贿罪的条件有哪些,构成行贿罪的处罚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79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构成行贿罪的条件有哪些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行为。该 罪的构成,并不以对方承诺或者一定实现其不正当利益要求为构成要件,即行为人所追求的不正当利益没有达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第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包括个人和单位。

第四,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向单位行贿的目的,是使国家机关、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构成行贿罪的处罚有哪些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另外要注意一个问题: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上文内容,我们了解了有关“构成行贿罪的条件有哪些”以及“构成行贿罪的处罚有哪些”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国家对贪污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打击是非常严厉的,刑法有明确规定相关的罪名,比如上文中所介绍的行贿罪,且对这些犯罪行为的刑罚处罚也是非常严厉的。实践中如果您有卷入行贿罪的罪名之中,您要及时委托刑事辩护方面的专家律师为您辩护,以争取能够得到宽大处理,减少刑罚处罚。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因为行贿和受贿行为往往同时完成,且《刑法》对行贿罪和受贿罪都作了处罚,因此人们会惯性的认为,只要有受贿罪必有行贿罪,其实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并非必然对应,行贿罪有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成立行贿罪,不能以是否存在受贿犯罪为前提,而是以刑法的规定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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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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