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六盘水刑事律师  >  危害社会  >  妨害司法  >  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逃走 罪犯是否构成脱逃罪

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逃走 罪犯是否构成脱逃罪

此文章帮助了410人  作者:六盘水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逃走

罪犯江某某1997年底因故意杀人罪(未遂)、私藏枪支、弹药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经批准留县看守所服刑,刑期自1997年5月底至2003年5月底。1998年3月底,江某某某因病被保外就医6个月,期限自1998年4月至10月,1998年月10月经决定又被保外就医6个月,期限自1998年10月至1999年4月,1999年3月在保外就医到期之际,已治愈的江某某某没有归所,而是潜逃他乡打工,时间长达八年之久。2007年6月,公安机关以脱逃罪立案,并办理刑拘手续,上网追逃,方将江某某某抓获。

二、罪犯是否构成脱逃罪

本文认为,脱逃罪的本质在于脱离监管机关的羁押和监管,因此只要行为人的脱逃行为的目的是使其实际摆脱监管机关控制,就可以认为脱逃罪。本案中江某某乘保外就医之机逃走,其目的是逃避刑罚执行,本质上仍是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构成脱逃罪。

脱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逃离监管机关的羁押和监管的目的。本案中江某某乘保外就医之机逃走,其目的是为了逃避刑罚执行,脱离监管机关的监控,主观方面符合脱逃罪主体的主观要件。

脱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判断行为人是否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需确定行为人是否是“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外,还需要确定其是否被关押。而要确定行为人是否属于“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其刑罚执行或者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整体状态考虑,不能仅仅看行为人脱逃当时暂时的状态。我们不能因其具有暂时的人身自由,而否定其“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身份,本案中江某某虽经执行机关批准保外就医,但其身份仍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符合脱逃罪主体要件。

脱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对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羁押和监管秩序。保外就医罪犯,只是暂时将其放在社会上(主要是其居住场所)由有关部门监管,居住场所应视为司法机关监管场所的延伸。本案中江某某逃离住所使其脱离了司法机关的监控范围,处于非法脱管状态。其行为严重扰乱司法机关的正常的监管秩序。

脱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脱逃行为,即行为人从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少管所、劳改农场以及其他合法羁押场所和押解途中脱逃的行为。本案中江某某被保外就医,所谓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由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不在监管场所执行刑罚,而是暂时放在社会上由有关部门予以监管的一种措施,不是监外执行或提前释放,只是监管场所的暂时变更,即由司法机关的监管场所变更为其住所,在保外就医期间,罪犯仍要遵守监规纪律。江某某在保外就医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客观上实施了脱离司法机关控制的行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江某某的行为符合脱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应认定为脱逃罪。


六盘水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在法庭上作伪证是需要负责任的,因为无论什么样的案件,证据在诉讼过程中都具有核心作用,但如果因为证人、鉴定人作的伪证直接影响了对犯罪事实、情节及数额等的认定,导致错判,那么就会受到刑罚惩罚。在我国的"妨害司法罪"一节中有近一半内容规定的是涉及证据的犯罪。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六盘水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制网(中央政法委机关网)法律顾问
执业25年,专注承办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丰富实操经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六盘水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六盘水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伪证罪,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以及帮助毁灭证据罪立案标准,窝藏包庇罪的认定等妨害司法犯罪专业知识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