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闹市追砸运钞车被击毙 东莞开枪押运员被刑拘
金羊网讯 据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东莞市公安局4日通报“男子追砸运钞车被击毙”案,称已对涉案押运员梁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东莞市公安局称,10月27日,东莞市长安镇发生一起“运钞车押运员开枪打死一砸车男子”案件,东莞市公安机关迅速立案调查。连日来,东莞市公安局组织专案组认真勘查,调取运钞车及死者生前途经路线的监控视频,走访目击群众等,并找到了运钞车后方行驶汽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等相关证据。公安机关已对涉案押运员梁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公安机关正进一步加大侦查力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查办案件。查清事实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以案说法:
无论是具有持枪资格的人民警察还是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对于枪支的使用,是在面对特定的情形,不开枪将不能予以制止时才可使用。违反枪械使用规定的,将会负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为顺利完成守库、押运任务,确保国家现金、金银、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的安全,对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的守库、押运人员负有特定任务。在执行守库、押运现金、金银、有价证券任务中,为保卫国家财产安全,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使用武器:
(一)守库、押运人员的保卫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二)守库、押运人员佩带的武器,遭到暴力抢夺,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三)押运人员护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遭到暴力劫持,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四)守库、押运人员和运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车辆驾驶人员人身遭到暴力侵袭,非开枪不能自卫时。
二、守库、押运人员在上述四种情况下,对不法侵害人开枪射击只限于使其失去侵害能力;除特别紧迫的情况外,应先口头或鸣枪警告,如果不法侵害人有被慑服的表示,或者已经丧失侵害能力,应即停止射击;事后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本行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守库、押运人员为保卫国家财物使用武器进行防卫时,必须注意避免伤害其他无关人员。
三、守库、押运人员必须提高警惕,遵纪守法,严防枪支、弹药丢失或发生其他事故。非执行任务时,不得携带、使用武器,严禁个人携带武器外出。
四、不按本规定任意开枪或失慎走火造成人身伤亡时,对肇事者应依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