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尸67天要4万
2012年8月1日晚,张强驾车从郑州驶入郑民高速回老家通许,9时20分许,行至郑民高速南半幅38公里处从左车道超车时,撞上进入高速公路的一名男子。警方调查后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被撞男子无人认领,属无名氏,年龄约45岁,被120急救车拉往通许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尸体停放于医院太平间。
“太平间里停放尸体67天,他要价4万多元,岂不是天价收费?”张强觉得不合理。要价的是一名自称负责处理县医院太平间收费的男子,他称,费用包括太平间停尸费6700元,冰棺租赁费20100元,雇人看尸费13400元等。张强的车辆投了保险,这笔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昨日下午,河南商报记者联系上了收费男子,他未对收费依据做出明确回应,“保险公司都赔了,不用你掏钱。”
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发改委相关人士处得知,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规范和调整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尸体存放每天30元,全省一个标准。照此计算,67天停尸费2010元,而冰棺租赁费和雇人看尸费加起来为3万多元。对于太平间其他收费标准以及应配备哪些设施,通许县卫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不清楚。
天价费用合理吗
太平间外包已成为普遍做法。不可否认,医院的确存在这样那样的难处,外包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不代表医院可以放纵太平间外包无所顾忌地牟利,让医院太平间成了让死者不得安宁之所,让医院失去起码的道德血液。
可以说,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除了医院,民政部门等也脱不了干系:太平间被外包后,民政部门只能对停放遗体等程序进行规范指导,无法对经营行为进行监管;收费标准以及收费过程是否违规,卫生部门又无法进行价格监督;加之我国既有法律尚未有关于太平间的管理规定,这一系列的监管缺位,又导致太平间经营出现失范。
可是,从深层次来看,太平间漫天要价,让民众“死不起”,还是垄断惹的祸。本来,医院的太平间就属于社会性公共事业服务单位,不是专门的营利性商业机构,公共性、公益性是他们的本质属性。但是,医院将其外包后,却失去了起码的公共性、公益性,而因为太平间本就属于稀缺场所,自然而然给了外包服务垄断并藉此漫天要价的资本。
必须看到,媒体报道过多次,舆论也批评了很多年,遗憾的是,太平间收费乱象始终没能扭转,反而愈演愈烈,造成了今天出现“收费最高超出规定33倍”的荒唐现象。就此,我们期望相关部门能够完善监管机制,探索提升服务能力,改变供需失衡的困局,让太平间重新回归公共性、公益性,铲除漫天要价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