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出轨女网友
北京晨报消息,李某,来自四川,今年49岁,有妻室,来西安多年,辗转各个工地干活谋生。
2016年2月底,李某租通过手机软件添加了一个叫“臭宝”的网友。两人聊了一个星期,在他的要求下,对方发来照片,有拉着箱子的出行照,有装可爱的自拍照,也有坐在桌前的扮萌照……照片上的女孩瞬间让李某倾心,最让他感到暖心的是,对方还常常发来“吃饭了吗?”“早点休息、注意身体”等问候……虽然只言片语,但李某感受到了“爱意”。
很快,“臭宝”就表示愿做他的女友。李某为此发大红包庆祝,表示要尽快见面。但让李某纳闷的是,“臭宝”不怎么上微信,总在他问候很多次等很久后,才收到对方发来的一个回复,且回复简短。有时候,只要一言不合,李某就要发红包并且连着发很多个红包哄“臭宝”开心。
在交往9个月的时间里,李某说他曾两次视频,可能是信号不好,对方屏幕显示的是黑屏,但能听到声音,也打过几次电话,不过时间都不长,简单的问候关心后,对方就挂了电话。
期间,“臭宝”说给母亲看病,跟他要过钱,她自己没有生活费了,他也给转账过钱;后来“臭宝”说要开诊所,问他借钱,他说就当合作吧,给对方银行卡转账了5万元,诊所没开成,又要开家粉丝羊血店,又要5万元。
男子扮女装骗其38万
然而,生活还是将李某拉回了现实。2016年11月底,很多工友向李某追债,妻子也问他挣了多少钱……
李某这才想起,平日里自己挣的钱都给了“女友”,他还向工友们借了不少钱。粗略算了下,足足有38万元之多。
在家人的追问下,李某说把钱给了一个叫“臭宝”的女人。家人一致认为李某被人骗了。2016年12月26日中午,家人带着李某来到大莲花池街派出所报了警。
1月5日傍晚,民警在青松路附近将其抓获。“手机号的持有者是个小伙子,28岁,小伙冒充其表哥的身份,这与李某所说的网友并不相符,经过进一步询问调查,最终得知这个小伙子就是李某交往的网友‘臭宝’,姓柴,28岁,宜川人。曾于2001年在三门峡市盗窃他人财物被当地警方网上追逃。”
法律知识普及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我国各地区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
例如,北京市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河南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上海市、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