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功怎样认定
能否认定为立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作为量刑情节的立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3)阻止他人犯罪活动;(4)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5)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二、立功的条件有哪些
立功的条件,主要包括:
1.主体是犯罪分子,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2.所揭发、检举的行为都同犯罪密切相关,属于他人的犯罪行为或者他人犯罪的重要线索。
3.揭发、检举的内容真实,对破案有效,其内容经查证属实或者据以侦破了其他犯罪案件。
我国刑法所确立的立功制度和对立功犯从宽处罚的原则,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方面,这一制度可以激励犯罪分子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使其能以较为积极的态度协助司法机关工作,提高司法机关办案的效率;另一方面,这一制度可以有效地瓦解犯罪势力,促使其他犯罪分子主动归案,减少因犯罪而对社会造成的不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