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6岁男童疑遭家暴生命垂危法律如何保护儿童权益?
据华商报消息:2017年3月29日,一名6岁男童昏迷后生命垂危被送至渭南市第一医院,医院发现患者满身伤痕后立即报警。警方初步调查,孩子曾遭受到捆绑和殴打。据男童亲的一名家属介绍,孩子的父亲和母亲离异后,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但其父常年在野外工作,没有时间照看,去年后半年重组家庭后,孩子便被交给继母带。男童的亲生母亲柴女士说,去年孩子丢了三次还说继母不给吃饭经常打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
法律观点:儿童属于弱势群体,其权利保护更应该受到重视,我国为保护家庭中弱势群体的权益,于2016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反家庭暴力法》。反家暴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意味着,看似“天经地义”的“暴打老婆和孩子”等行为,今后将违法。同时,我国《刑法》还规定了“虐待罪”的内容,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从法律规定上看,我国十分重视对儿童的保护,即使是家庭成员,也不得以“教育”为由对孩子进行虐待或家暴行为,否则,一旦法院定性为虐待罪,则父母有可能因此面临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