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交赎金被撕票
新华网讯,去年8月30日下午,16岁的河北省雄县女孩蕾蕾被四名绑匪绑架,在蕾蕾父亲王泽涛缴纳了30万赎金后,蕾蕾于9月1日凌晨被四名绑匪杀害。9月3日,四名绑匪全部落网,后被公诉机关以涉嫌绑架罪起诉。

2017年6月2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判处两名被告死刑,两名被告死缓,其中一人限制减刑。
受害人家属获赔14万余元
法院认为,四人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最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周凯华和崔敬冬死刑,判处高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判处杨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外,四名被告被判退赔受害人家属14万余元。
绑架致人死亡如何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刑法第239条的规定:(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