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半夜捕到“出江必死”胭脂鱼
据成都商报报道,6月7日凌晨三点,由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泸州派出所民警和泸州渔政执法人员组成的夜巡队,在江边重点地段巡逻。“江面有灯光,可能有人电鱼。”当执法人员巡查至长江国窖大桥附近江段时,发现漆黑的江面上,似乎反射出灯光。执法人员下车沿江查看,发现在下方的江边,一名男子背着电瓶正在非法电鱼,另一男子拎着水桶紧随其后。长航公安泸州派出所副所长周正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电鱼对水生物的危害是致命的,对水生态环境也会产生严重破坏,为法律所禁止。执法人员紧盯嫌疑人动向,沿岸布控,凌晨四点左右,将两人控制。当场挡获电瓶、增压器、舀子、头灯、水桶等作案工具。
经检查,水桶中有长江野生鱼类6.94公斤,其中大多数为鲤鱼、鲫鱼等常见鱼类。在清点登记鱼类品种时,渔政执法人员发现一条重约55克的死鱼,形似国家二级珍稀保护鱼类——胭脂鱼。经渔政部门专家初步鉴定,该鱼确系胭脂鱼。胭脂鱼对野生水环境的依赖度特别高,捞出长江必死无疑。目前,李某和唐某已被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刑事拘留。
什么是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想象竞合犯,但这一概念在刑法理论上一直是被承认的,并为司法实践所普遍接受。
首先,想象竞合犯要求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无论其行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其犯罪心理是故意还是过失,亦或故意与过失混合,均不影响想象竞合犯的成立。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所代表的数个性质不同的犯罪构成。这是想象竞合犯区别于实质一罪的根本特征。再次,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均无法全面评价该行为,即行为所触犯的各犯罪构成之间应无重合之关系。这是想象竞合犯区别于法条竞合犯的根本特征。犯罪行为所符合的数个犯罪构成之间具有重合关系这是法条竞合犯的法律形式。
想象竞合犯的原则,即于犯罪行为所触犯之各罪中,从一重罪处罚,即依照行为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较重的犯罪定罪处刑,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时,捕到胭脂鱼这一国家濒危野生动物,同时触犯刑法第340条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第341条规定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从一重处断,以非法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罚。更多相关刑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