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向飞机发动机抛币
昨天,南航CZ380航班由浦东打算飞往广州,登机过程中,一名老太太向发动机扔了一把硬币,导致航班延误了5个多小时。经勘查,机务人员共发现9枚硬币(其中发动机内部1枚1角硬币)。该航班确认发动机检修完毕、可以安全起飞后,于昨天傍晚6时16分起飞,并于当晚8时11分在广州白云机场安全落地。
经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调查,涉事旅客邱某(女,80岁,无违法犯罪和精神疾病记录),称其抛掷硬币是为祈求平安。据邱某邻居反映,邱某平日信佛。据了解,向发动机附近抛撒硬币、后续没有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属于“扰乱单位秩序”,可处治安拘留5到10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不过,虽然邱某的行为造成了航班延误5个多小时,但机务人员找到了全部9枚硬币,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危害,考虑到邱某已经80岁了,且没有故意破坏的主观愿望,对其不予处理。(来源:新民晚报)
如何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行为,并且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老太太虽然持有信佛的动机,但是主观上已经认识到会发生严重后果,还放任自己的行为,至少属于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从理论角度来讲,结合客观与主观,老太的行为已经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综上所述,在破坏交通工具罪类的犯罪案件处理过程中,一定要积极咨询专业律师,寻求专业律师的专业法律意见,争取对该类犯罪行为形成全面的法律认识,依法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