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破佛头被盗
近日,四川安岳县一处唐代摩崖造像佛头被盗案一审宣判,两名盗窃者以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处罚金4万元和有期徒刑2年5个月、处罚金1.5万元。法院认定罪犯对佛像的破坏是毁灭性的。
据了解,佛头被盗时盗窃者遭到了当地文管员妻子的阻拦不得不弃车逃跑,留下的车辆为破案提供了关键线索。涉事的文管员妻子因此事受伤,后获得1000元奖励。
昨天,国家文物局通报称,9月21日,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对木鱼山摩崖造像千年佛头被盗案做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盗窃佛头的曾某(化名)有期徒刑5年9个月、处罚金4万元,陈某(化名)有期徒刑2年5个月、处罚金1.5万元。目前,伙同曾某盗窃佛头的张某(化名)仍在逃,已被警方列入网上追逃对象。
偷盗文物如何定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