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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摩托车,如何定罪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228人  作者:马友泉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例简介:醉酒驾驶摩托车,如何定罪处罚

2014年6月13日1时许,吴某酒后无证驾驶红色“嘉陵125型”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市一桥南侧时,与同向行驶的罗某驾驶的黑色“帕萨特”牌小型轿车发生刮蹭,造成二车损坏;经交通支队认定,吴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抽血检验,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4.9mg/100ml。

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无视国家法律,醉酒后在道路驾驶车辆,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危险驾驶罪。

律师说法:醉酒驾驶摩托车,如何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要求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本案中,吴某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4.9mg/100ml,明显大于80mg/100ml,达到了醉酒的程度。同时,其在道路上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属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因此,吴某的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明显符合危险驾驶罪的特征。在判断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时,除了对其行为的性质进行分析外,还应结合酒精检验报告、物证照片、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加以认定。只有这样才能依法作出适当定罪量刑。

以上就是对“醉酒驾驶摩托车,如何定罪处罚?”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刑事犯罪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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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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