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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该怎样为被告人辩护,遇到拘留逮捕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622人  作者:泰安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律师应该怎样为被告人辩护

法庭辩论阶段,辩护意见应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

1、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三)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为被告人做有罪辩护,应着重从案件定性和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方面进行。

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审判程序违法,律师应当向法庭指出并要求予以纠正

二、遇到拘留逮捕怎么办

法律规定,司法机关执行拘留、逮捕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出示本人的有效证件和拘留证或逮捕证,执行拘留、逮捕后,司法机关必须通知家属。所以,在家人受到拘留、逮捕后,要了解所涉及的案情、关押的场所、被指控的罪名等并尽快寻求律师的帮助。

因刑事指控而被搜查、扣押、冻结、查封时,相关当事人有权要求采取相关措施的执法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并有权获得相关法律文书和财产清单。认为上述措施不当的,可以提出异议。但不能简单地对抗或私自破坏相关措施

泰安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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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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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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