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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正当防卫,怎样属于正当防卫,如何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662人  作者:钦州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叫正当防卫

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是一种重要的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它具有两个特点:一是防卫人所实施的防卫行为,都是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正义、合法行为;二是防卫人对不法侵害者的损害是被迫的,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主观意图不具有危害性。因此,正当防卫不仅不构成犯罪,而且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的法律武器。

二、怎样属于正当防卫

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要注意区分以下几个方面:

(一)将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的侵害行为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加以区别

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患者的侵害行为,一般不宜实施正当防卫。因为这部分人属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他们的犯意与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是有区别的。因此,在受到他们的侵害时,应尽可能地采取其他方法躲避侵害,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允许实施正当防卫,如果对防卫对象的刑事责任能力不明或不可能明知时,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二)正确区分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

正当防卫是侵害人明显地实施不法侵害,而防卫人是明显地处于被迫防卫的地位,他所进行的防卫是正当的、合法的。而打架斗殴、聚众械斗等行为,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双方的行为都是不法侵害行为,都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三)正确区分对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实施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要制止的是有意识的不法侵害行为,即故意的行为,而过失犯罪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只有在危害结果实际发生以后,犯罪才能成立,因此不存在正当防卫的问题。

(四)对事实认识错误而对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因事实认识错误而对第三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处理事实认识错误的原则解决。有过失的按过失承担责任,没有过失的,不负刑事责任。

钦州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而言,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精神状态,是判断他是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如果在实施犯罪时,经司法鉴定,精神病人不能完全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则属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相反如果经鉴定精神病人犯罪时精神正常,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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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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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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