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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有哪些特点,执行场所和适用对象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544人  作者:上饶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无期徒刑有哪些特点?

我们知道,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自由刑。那么,无期徒刑有哪些特点呢?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多年来的司法实践,无期徒刑的特点可总结如下:

  1、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在所有的刑种中,无期徒刑的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这种严厉性主要表现在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将被终身人身自由。在我国《刑法》分则上,诸如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等都恶性犯罪都有无期徒刑的规定。

2、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不同,我国的无期徒刑不仅是剥夺人身自由,而且还需要对其进行劳动改造和教育。

3、无期徒刑不能孤立适用,我国《刑法》规定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则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无期徒刑的刑期不能折抵。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不可以折抵刑期。因为无期徒刑是终身自由都被剥夺,折抵无意义。这样的规定不同于其他刑罚种类,如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这三种都可以就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进行折抵。

5、无期徒刑在实践中并非一直关押到其死亡,我国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给予了悔罪的机会,只要其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真监规,努力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进行减刑。如果实际执行10年以上,甚至可以获得假释。当然,获得假释的罪犯不适用于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种制度的设定,有利于让犯罪分子看到重新做人的希望,并促使其努力自我改造,为重新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二、无期徒刑的执行场所和适用对象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和其他刑事法律如监狱法的规定,执行无期徒刑的场所一般是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进行,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具体的执行场所应当按照法院的判决和监狱的统筹安排进行。

关于无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问题,因为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故其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必须关押起来的罪犯。这些罪犯一般都是那些涉及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经济犯罪或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

   以上就是关于无期徒刑有哪些特点,执行场所和适用对象是什么等问题的解答。实际上在我国,相对于死刑立即执行来说,无期徒刑既保留了生的希望,也保留在有生之年回归社会的机会。如果遇到这类问题无法弄懂,建议可以咨询下律师或者法官,不要认为被判处无期徒刑就等同于在监狱蹲一辈子,我国的刑罚制度设计充分考虑了改造和教育的功能,即便被判处无期徒刑,依然能够有回归社会的希望。

上饶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与其他刑罚不同,管制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可折抵2日刑期。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是可以计入执行期的,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能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是不能计入管制执行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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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制网(中央政法委机关网)法律顾问
执业25年,专注承办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丰富实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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