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刑事律师  >  职务犯罪  >  渎职犯罪  >  滥用职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滥用职权罪如何处罚?

滥用职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滥用职权罪如何处罚?

此文章帮助了349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滥用职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不按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的开展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不按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诸如

(1)“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是典型的滥用职权;

(2)玩弄职权,不按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3)虽然没有逾越职权,但是出于不当目的,以权谋私的;

2、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上海规定:滥用职权罪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起点标准:死亡1人以上不满3人;重伤3人以上不满10人;轻伤10人以上不满30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节特别严重”: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轻伤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3、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从实践来看,行为人主观上持间接故意的比较多见。

二、滥用职权罪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渎职犯罪当中,如何认定渎职行为与所发生的后果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因为渎职行为往往隐藏在严重后果背后,不是引起后果的直接原因。在错综复杂的事实中甄别渎职行为与严重后果的因果关系,是司法实践中认定渎职罪的焦点,也是刑事律师辩护的重点。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渎职犯罪相关栏目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