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被害人抗诉期多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案件中被害人只有抗诉的权利,没有上诉的权利。也就是说,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认为法院的审理不公,判决不当只能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被害人的申请抗诉期为5天,自收到判决书后第二天开始计算。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申请书后5天内做出决定。
另外,除被害人自己可以提起申请抗诉外,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申请抗诉。这里的法定代理人主要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居委会或村委会。这里的法定代理人的确定前提是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其他的不可以。因此在实践中如果一个人属成年人并且没有精神病,该被害人如果被别人杀死,其家属如果认为审判机关的判决不合理,则不能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二、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的条件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他们共同对本院的审判行审判监督权;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不同,其提起的方式和适用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2、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所谓确有错误,既包括认定事实的错误,又包括适用法律上的错误;既包括适用实体法错误,也包括法定程序错误。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如未发现错误,不能提起审判监督。另外,人民法院对未生效的裁判发现错误的,只能通过二审程序纠正错误,而不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3、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方能启动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