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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应该怎么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764人  作者:泰安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叫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诬告陷害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诬告陷害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二、诬告陷害罪应该怎么认定?

(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本罪;

2、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

3、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是明确的对象,如果行为人只要捏造了某种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并没有具体的告发对象,这种行为虽然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但并未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也不构成本罪;

4、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这里所规定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只要诬告陷害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不论被诬陷人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三)主体是一般客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但是,如果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要从重处罚。

(四)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即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实,一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但仍决意为之,并且希望这一危害结果发生。

上文就是对于什么是诬告陷害罪,以及诬告陷害罪应该怎么认定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在我国,公民有权控告或者检举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但有时由于缺乏证据等原因会出现错告或检举失实的情况,因此在具体实践中,还要注意把握诬告陷害罪与错告或者检举失实行为的区别。同样也要明确诬告陷害罪与一般诬陷行为的界限,因为一般的诬陷行为并不会构成犯罪。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们建议当事人最好能够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为其处理这类案件。

泰安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经要求退出无故拒不退出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该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的住宅。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如何为认定“住宅”?一般而言,供人居住和生活的场所都应视为住宅,其范围,有院墙的以院墙为界,没有的或公寓楼群,则以居室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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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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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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