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投毒敲诈超市
2011年12月17日,被告人赵某打电话给张家港市塘桥大润发超市员工宋某,谎称自己已在超市的饮料中投放有毒物质,向该超市勒索6万元。随后,宋某向主管领导朱某汇报,朱某立刻安排员工对超市食品进行检查,并指示宋某报案。12月31日晚20时,赵某再次给宋某的电话要求汇款4万元,宋某以向领导请示、数额过大为由拖延时间,后赵某同意汇款2万元,宋某遂向赵某账户汇款1900元稳住他,同时向公安机关汇报。2012年1月1日早,被告人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敲诈勒索未遂怎么处罚
庭审中,被告人赵某称这样做是在电视上学的,并出于好奇试试。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司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在实施大部分敲诈勒索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酌情从轻处罚。
2012年3月27日,张家港市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