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盗车女友放哨
2008年9月28日16时许,彭女与男友伙同在广西省宾阳县中华镇某单位盗窃摩托车时被人发现。为了摆脱众人的包围,彭女男友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威胁群众。慌乱这下欲驾驶摩托车逃走的彭女也将摩托车开翻倒地,后彭女又随手拿起墙角的木棍威胁群众。彭女的男友在众人包围彭女的情势下驾摩托车逃走,彭女当场被众人捕捉。根据公诉机关的控诉,2009年8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抢劫怎么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彭女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性质已经由盗窃转化为抢劫,构成了抢劫罪,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判决彭女构成抢劫罪,判处彭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