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钱财残忍坑埋
2007年4月6日,北京市平谷区农民于君杰(被告人)将张某骗至平谷区的家中,谎称其代表超市要与张某签订供应水果的协议。4月7日上午10点左右,于君杰称要挖蓄水池让张某跳进坑内帮忙丈量尺寸。张某跳进去后,于君杰用准备好的水磨石板砸张某,并用装满沙土的编织袋填埋致张某死亡。于君杰从张某身上劫得一部手机及1900余元现金。于君杰被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抢劫罪如何量刑
法院审理认为,于君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劫取财物当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
北京市二中院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于君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