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驾车出车祸致夫亡
2010年10月某日,在北京做装修生意的被告人刘某驾驶朋友的轿车,搭载着丈夫陈某去做年检,车行至顺义区李天路机场二高速桥西时,由于违规变道与后方车辆发生刮蹭,慌乱之中刘某右打方向盘,车辆撞倒了路边的树上,两人都被撞晕了过去。在好心人报警后,两人被送往医院救治,陈某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交警认定,被告人刘某负事故全责。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前夕,刘某的女儿代表陈某的家人向法院递交了谅解书,表示谅解刘某。
交通事故被害人是家属怎么处罚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侵犯了公共交通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已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故可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最终,顺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48岁的被告人刘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