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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绝对正当防卫,绝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393人  作者:淄博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绝对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也必须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

绝对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的特殊化,是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的正当防卫相对而言的,成谓绝对正当防卫,是指为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免遭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暴力侵害,而采取造成不法者人身损害的防卫反击。

二、绝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构成绝对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殊要件。

1、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暴力侵害。也就是说,实施绝对正当防卫的目的,必须是基于制止暴力犯罪,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权免受不法侵害,而绝对不是出于侵害他人的非正义目的,也不是出于惩罚犯罪的目的。这是构成绝对正当防卫必不可少的主观要件,也是对防卫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所在,缺少了这一主观要件,绝对正当防卫就不能成立。

2、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具有非法侵害人身权利的暴力行为。这是实施绝对正当防卫的前提和基础。这里所说的非法暴力侵害行为即包括暴力犯罪行为,也包括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违法行为。没有非法暴力侵害的行为,也就不存在绝对正当防卫,如果对没有非法暴力侵害行为的人实施所谓的防卫,则属违法或犯罪。所谓人身权利,是指公民的生命权、身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只有当公民的生命、健康和人身自由遭到非法暴力侵害时,才能实施绝对正当防卫。

3、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这是实施绝对正当防卫的重要条件。这里所说的正在进行,其含义有二,一是指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务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二是这种暴力侵害行为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已经结束的,或尚未发生的。对于已经结束的,或尚未发生的暴力侵害,都不能实施绝对正当防卫。

4、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实施绝对正当防卫极为重要的条件,也是区分绝对正当防卫和一般正当防卫首要的标志。

淄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区分间谍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有犯罪的故意。如果行为人不知是间谍组织而认为是一般组织从而予以加入,事后发现是间谍组织又主动退出;或者不知是间谍组织或其代理人派遣的任务而接受,当发现自己所接受的是间谍组织所派遣的任务时拒绝执行的,都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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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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