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如果母亲想把房产赠与儿子,只要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即可,但是在办理赠与手续前是否需要对房产赠与进行公证呢?有些人认为公证了就有效力了,有些人认为这没有必要,反正也不会反悔,那么办理房地产赠与到底有必要进行公证呢?如果有必要又该如何办理呢?本文就此为您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办理房地产赠与有必要公证吗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二、房产赠与公证如何办理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1、当事人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房产赠与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须提供下列证件: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赠与人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公证员要求与其相关并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3、赠与人必须提供赠与书或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书和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赠与物要写的具体明确。如应写明位置、结构、面积、产权证登记号码等。
4、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5、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