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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继承登记的时限,房屋产权继承登记的办理流程

此文章帮助了332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房屋产权继承登记的时限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办事时限:

凡因房屋产权人死亡,继承人应在公证处办理公证继承书后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换名手续。

备注:继承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产权继承登记。

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的办理流程

下面是房屋产权继承登记的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3、建设部、省、市、县(区)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

(二)申办条件

1、 继承人(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 无查封、抵押等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

(三)提供的证件资料

1、 当事人提供书面申请;

2、 填写《房屋登记申报审核表》(房管中心提供);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 《公证书》或有关法律文书原件;

5、 农房或非住宅房屋须提供变名后的《土地使用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 农村房屋要提供房屋所在村、镇的有关同意意见。

7、 继承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法定或遗嘱继承的房产要不要过户,如何过户?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继承开始后,房屋的继承不是必须要登记的,如果要再次处分该房屋时需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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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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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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