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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房产继承登记,办理房屋继承登记需要的材料

此文章帮助了186人  作者:青岛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怎样办理房产继承登记

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已经过世等。

具备以上两个证明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

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二、办理房屋继承登记需要的材料

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如为外销房应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二)费用:

1、登记费:100元∕件;

2、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5、契税:免缴。

青岛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法定或遗嘱继承的房产要不要过户,如何过户?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继承开始后,房屋的继承不是必须要登记的,如果要再次处分该房屋时需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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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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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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