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办理房产继承登记
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已经过世等。
具备以上两个证明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
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二、办理房屋继承登记需要的材料
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如为外销房应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二)费用:
1、登记费:100元∕件;
2、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5、契税: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