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抚养协议有哪些内容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包含有以下五方面内容: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
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
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
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5、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二、如何订立遗赠抚养协议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应按照以下要点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 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1)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
(2)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3、 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 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上文对“如何认定遗嘱有效无效”、“遗嘱无效时该如何处理”两个问题进行了避繁就简地介绍,相信大家现在对遗嘱无效的有关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遗嘱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存在无效的情形,遗嘱也不例外。对于遗嘱无效时的认定及处理需要我们关注。有关遗产继承的其他问题,如如何提起遗产继承诉讼、遗产继承诉讼中该如何举证等,本文限于篇幅对此不多作讨论。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时,向律师进行咨询不失为一种选择,相信专业的律师会为您带来专业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