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抚养协议效力是否优先于遗嘱
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这条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否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全部存在的时候,只能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后,如果遗赠扶养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有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因此,遗赠抚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
二、怎样处理遗赠抚养协议纠纷
1、扶养人应做到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
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协议,人民法院也可以应受扶养人亲属的请求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2、受扶养人应当履行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
如果受扶养人擅自处分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财产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有权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扶养费用。
3、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以上就是“遗赠抚养协议效力是否优先于遗嘱”和“怎样处理遗赠抚养协议纠纷”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我们要清楚的是,遗赠人以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后,不得另以遗赠的形式将已处分过的同一财产遗赠给扶养人以外的第三人。否则,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的原则,人民法院应确认遗赠人的遗嘱无效,同时,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也不得以合法继承人的身份强行继承遗赠人的遗产。若您还有疑问,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避免矛盾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