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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怎样变更和撤销,其他形式遗嘱怎样变更和撤销

此文章帮助了178人  作者:扬州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立什么样的遗嘱完全取决于立遗嘱人的个人意愿,因此后悔了就改吧。然而,遗嘱毕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有效与否受法律约束,怎么更改已经订立的遗嘱也是一门学问。

遗嘱的变更,指遗嘱人在订立遗嘱后对遗嘱作部分修改。遗嘱的撤销,指遗嘱人在订立遗嘱后又取消原订立的遗嘱。

一、公证遗嘱怎样变更和撤销

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可以己变更或撤销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但不得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那么公证遗嘱怎么撤销或者变更呢?记住一个原则:公证遗嘱公证变。即如果立遗嘱人过去所立的公证遗嘱与目前的意愿不一致时,可以并且必须再次通过公证程序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内容,若不经过公证程序,则不发生变更的效力。

二、其他形式遗嘱怎样变更和撤销

根据《继承法》第20条的规定,除了公证遗嘱之外,如果存在数份合法、有效的其他形式的遗嘱,以最后时间所立的遗嘱为准,那么变更或撤销其他形式的遗嘱有两个途径:

(1)订立一个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遗嘱。

(2)重新订立一个非公证遗嘱,新订立的遗嘱效力高于旧遗嘱的效力。

扬州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在遗嘱继承中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我们都知道见证人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与继承人、被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在此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单单是指继承人、被继承人的近亲属,与继承人有债务债券关系的人以及与继承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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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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