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女有房产继承权吗?
我国《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朱春媛的亲生父母将她送给有能力抚养的人收养是作为朱光柱夫妻结婚后双方未育,双方共同愿意收养,符合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收养法》第15条还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登记。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就是说,不管是收养还是亲生的,都是自己的子女。
被收养的子女有继承的权利。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遗产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一法律的规定,若养父去世,作为养子女是作为代位继承人依法继承父亲的遗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二、关于继承权要注意什么?
(一)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二)继承权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