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百年之后,子女为争夺遗产引起纠纷,影响家庭和睦,很多老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下文将为您介绍自书遗嘱如何订立以及自书遗嘱能否撤销公证遗嘱的问题。如果下文不能完全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咨询这方面的专家律师。
一、自书遗嘱如何订立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 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 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二、自书遗嘱能撤销公证遗嘱吗
自书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法律效力。
首先,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因为由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进行了公证,其效力明显高于自书、代书、录音及口头遗嘱,公民不得以自书、代书、录音及口头遗嘱的形式撤销、变更已经公证的遗嘱。
其次,公证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其所办理的遗嘱公证,具有真实、可靠、方式严格、证明力强的特点,可以有效杜绝继承人、代书人、见证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遗嘱内容进行伪造和篡改,具有无可争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靠的证据性。
再次,办理公证遗嘱过程中,公证员既是公证人,又是现场见证人,还可以是立遗嘱人的代书人和遗嘱的保管人,可以确保遗嘱机密,从而使遗嘱确定的内容得到及时、公正的履行。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所以,公民面对遗嘱问题时,需要注意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的问题,公证遗嘱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