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就我和弟弟两个孩子,弟弟患有精神病。有次我不在家,弟弟因为患有精神病居然把爸爸妈妈给杀了。我伤心欲绝,内心十分痛苦。请问律师,精神病人杀害被继承人可继承么,继承权丧失有什么后果?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想适应的民事活动……”《继承法》第6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张某作为李某的配偶,属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虽然杀害妻子,但并非出于主观故意,而是由于精神病理障碍使其完全丧失理智,并不属于《继承法》第7条第2款规定的“故意杀害”的情形。
因此,你的弟弟是有继承权的,并不属于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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