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哪些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
1、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申请事项;
4、事实和理由;
5、证据材料。
二、医疗事故申请鉴定的步骤
1、医疗事故赔偿案件;第一步是要作医疗鉴定的;这是发生和确认医疗事故的主要构成要件;[也就是划分责任的合法的有效证据。]
2、第二步是要确认该事故属于哪个等级[分四个等级]
3、处理意见应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4、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 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也就是说超过1 年后;法律不予保护[不受理]。
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