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容医疗纠纷有哪些
1、某些美容医院过份夸张的广告。有些美容医院对于美容广告言过其实,对一些不能达到的效果往往过分夸张,误导了消费者的心态,为日后美容手术后因手术效果问题出现纠纷埋下隐患。
2、美容手术前没有充分征求受术者的意见。有些美容医生自信心暴膨,忽视了受术者的自身审美观,而凭美容医生自己的主观决定施行手术,导致受术者心理上对所作的美容手术不能接受。
3、美容医生技术上不能胜任,导致受术者手术失败、毁容。
4、手术失误造成受术者出现解剖缺陷、机体功能障碍。
5、美容手术中用药、剂量、浓度失误,或麻醉失误导致受术者的药理性损害。、
6、手术填充材料选择失误导致受术者的损害。
7、手术器械消毒不合格导致受术者感染。
8、术后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受术者伤口渗血感染、皮肤出现明显色素沉着,水疱等皮肤损害。
9、美容医院为了追求经济利润,极力向受术者推销各类昂贵的美容药物、护肤品,导致受术者额外的经济开支。
二、怎样解决医疗美容纠纷
近年来,随着医疗美容事业的发展,这一领域出现了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医疗美容质量难以保证。一些不具备资格和条件的机构和人员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由于技术等诸多因素,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结果。有的想割双眼皮,术后却变成了“三眼皮”;想要“换肤”,却换来了“花脸”;想做隆胸术,最后造成伤残……本欲装点美丽,美容反被“毁容”的事情屡屡发生,引发的消费纠纷不断。
事实上,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美容,在技术标准和管理上都有不同要求。生活美容服务由内贸行政部门按开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进行监督管理;医疗美容服务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在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现阶段医学美容临床实践比较主要的内容有重睑术、隆鼻术、祛除眼袋术、面部除皱术、隆胸术、吸脂术、浅表瘢痕的矫治等。生活美容包括美容知识咨询与指导、皮肤护理、化妆修饰、形象设计和美体塑身等服务项目。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卫生部制定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等。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具有两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