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邻居带孩子去医院打针,他们跟医生表明孩子对红霉素过敏,可是医生开药后说是正常反应。后来孩子过敏严重,所以我想帮忙问问医生过失能否构成犯罪,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
您好,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医生过失能否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第335条特别规定了医疗事故罪。
该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其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在诊疗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与诊疗护理常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其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因此,不难发现,即使是在这一诊疗过程中医生的行为构成犯罪,也只成立医疗事故罪,而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其次,回答您的第二个问题,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行为。
从犯罪构成上分析该罪: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同医疗事故的主体是一致的。
4、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过失,也就是行为人对待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心理态度上,应是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前述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