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一个亲戚在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死亡,所以我想请问医疗事故致死赔偿有哪些,医疗事故死亡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如何计算?谢谢!
您好,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医疗事故致死赔偿有哪些。
1、 丧葬费2、 死亡赔偿金3、 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次,回答您的第二个问题,医疗事故死亡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如何计算。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也就是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
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