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最近我朋友在处理医疗纠纷,院方要求调解,请问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需要准备证据吗?
您好!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医疗纠纷调解的程序调委会调解医疗纠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二)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三)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四)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陈述自己的意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当事人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也可以由调解员提出调解建议供当事人参考,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
调解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按照自愿原则达成协议。
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其次,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医疗事故纠纷要准备哪些证据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患者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患者死亡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身份的证明资料。
2、医疗机构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医疗机构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的登记资料。
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
2、医学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如有其它疑问或问题可当面咨询,也可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