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个亲戚在医院挂盐水,医生开在病历单上的药方跟电脑上对不起来,第一天护士没有发现挂上了,第二天护士发现后,跟院方交谈承认过错。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是医疗过错?医疗过错算是医疗事故吗?
你好!首先,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
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
其次,医疗过错不是医疗事故。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有:一是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二是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
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三是关于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中应当处理好《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间的关系。
对于鉴定机关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在审理中有证据能够认定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错,应当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过错责任的认定,确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